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臭魚治案 終院駁回律政司上訴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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臭魚治案 終院駁回律政司上訴申請


早前脫罪的吳文遠昨在終院外獲社民連黨友聲援。鄭語霆攝


【本報訊】社民連主席吳文遠2016年向時任特首梁振英掟臭魚三文治示威,最終擊中身後警察。吳原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,判囚三周,上訴得直脫罪。律政司申請終極上訴的證明書被拒後,昨直接向終審法院叩門。惟法官開庭審理約8分鐘,便當庭駁回律政司的上訴許可申請。


馬道立:案例答案明顯

吳在庭外直斥律政司浪費公帑,為了一份三文治窮追猛打他。他在facebook寫道:「為一份普通三文治,竟然要動用過百萬公帑,輸了上訴庭後,還要打上終審法院,這就是香港所謂的『依法治港』」。

案發於2016年9月4日立法會選舉投票日,吳向梁振英投擲臭魚治示威,爭取全民退保。梁彎身避開,他身後的署理總督察劉泳鈞伸手擋格時被擊中。

首席法官馬道立指,律政司認為本案有重大而廣泛重要性,惟其提出三個終院案例,答案明顯,質疑法庭為何要再探討這點。馬官亦指,律政司質疑上訴法官誤解劉的證供,希望法庭重新審視本案影片及證據,惟這有如要求終院重審案件。馬官表示,法庭只會在罕有及例外情況下才受理有關上訴申請。

案件編號:FAMC15/19
■記者鄭語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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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ood0Bad02019/08/24, 8:52:23 晚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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