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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中惡法的完美示範 資深傳媒人 - 潘小濤
https://hk.news.appledaily.com/local/daily/article/20190823/20754206

送中惡法的完美示範
資深傳媒人 - 潘小濤



這是送中惡法的完美示範,說明港人對送中條例的憂慮絕非杞人憂天。

英國駐香港總領事館蘇格蘭國際發展局負責推廣投資的鄭文傑(Simon Cheng),本月8日到深圳參加會議,當晚乘高鐵回港,向女友李小姐發短訊表示正準備過關,之後便失去聯絡。翌日,家人及女友報警及向入境處求助,兩日後獲口頭告知,與駐粵辦聯繫後得知,鄭在中國被「行政拘留」。

李小姐又引述英國領事館說,英國外交部、駐華大使館及駐廣州總領事館均已獲悉此事,正協助尋人,但一直沒有結果,駐港總領事賀恩德以WhatsApp回應李小姐稱,「會繼續全力尋找Simon確切位置」。

事件於本周二被本港傳媒曝光,當日還說「不了解情况」的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,翌日證實鄭文傑因違反內地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,在深圳被處行政拘留15天,並稱外交部「確實費了不少力氣,向有關部門去了解情況」。不過,耿爽始終沒提及鄭被拘留的原因,也沒披露拘留地點。耿爽又稱,此事並非外交問題,因該僱員是香港公民而非英國公民,這完全是中國內部事務。

鄭文傑的遭遇,印證了港人對一地兩檢及送中條例的憂慮。一、在西九總站被中國強力部門帶走。二、失蹤逾十日,家人多方求助,仍不知其下落。三、受僱於駐港外交機構的港人(持BNO)失蹤,也不獲通知,更何況持回鄉卡的普通香港市民?四、事件曝光後,中國外交部也要「費了不少力氣」,才知他被行政拘留15日。五、將一個香港人扣押那麼多天,既沒公開審訊,也沒代表律師。六、被拘留逾十天,家人及外界仍不知他具體違反了甚麼法例。七、即使英國外交部介入,仍不知他被扣押在哪裏及被指控甚麼罪名。八、香港保安局、警方、入境處及駐內地辦事處,在處理港人在內地被扣問題上,是完全靠不住的!

在送中條例的討論中,最大爭論在於,只要中國公安機關提出引渡要求,港人就幾乎鐵定要被遣送到中國,受到公安調查及接受司法審訊,但兩地司法制度及對人權尊重程度的巨大差異,令港人對此例有深深的恐懼。


港人權正跟內地接軌

鄭文傑的個案就是活生生例子,說明港人絕非過慮。他在過關前被帶走,其後十多天竟然人間蒸發,在港人眼中這是匪夷所思的,但在「陽光司法」的中國卻是司空見慣。以前,港人在國內失蹤失聯,家屬透過中聯辦、人大代表或特區政府,尚可查探到消息,但近年中港地位逆轉,打探被強力部門帶走港人的消息越來越困難。

可以說,港人在中國的司法權利正跟中國公民接軌,跟香港的落差就更大了。雖然中國法例也有通知家屬及代表律師、扣留時間不得超過48小時等規定,但實施時公安有很多酌情權,這些規定形同虛設。除非當事人有背景後台,有人幫忙關說兼案件不敏感,否則絕不可能第一時間見到非官方指派的代表律師。這對港人來說是不可想像的。任何人被警察帶走及拘留,必須通知家人或律師(但反送中已出現違規個案),過庭時更要將控罪及案情公開,而在中國,觸犯輕微罪行最高可被公安機關處罰行政拘留15天,毋須經過法院。這就出現很多「死了也不知原因」的個案,而這方面中港執法機構在融合中,即越來越漠視被捕者的基本權利。

另一個令人憂慮的就是西九總站這個司法黑洞。鄭是第一個港人在本港範圍內被強力部門帶走,印證當日爭論一地兩檢的擔憂是真實的。這是直接送中,毋須經過本港法庭就把港人送到中國公安手上,比送中條例更可怕。不知不覺間,港人的人身安全保障,原來已變得脆弱不堪,沒有送中條例也會被送中審判!

潘小濤
資深傳媒人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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