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區政府執意修訂《逃犯條例》,被批評旨在打開將香港人移交至內地的缺口,嚴重損害港人享有的司法保障,有關爭議令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曾經提及的移交逃犯「沒落論」再受關注。
雖然黃仁龍當年提及逃犯由他國移交至香港後轉交內地的情況,始終未有發生,但法政匯思認為,政府建議修訂《逃犯條例》帶來的影響性,已超出黃仁龍當時的預期。
黃仁龍05年於中華總商會紀念《中英聯合聲明》生效20周年午餐會上致辭,提到不少人在《基本法》頒佈後仍然預言97年後香港會沒落,包括「移交香港的逃犯會被送回內地」,
黃指這些預言全部落空,更形容「一國兩制」構想非常有遠見,並認為香港法律制度雖跟內地不同,但在新的憲法秩序下仍得以全面保存。
黃仁龍任內,香港沒有與中國達成移交逃犯協議而「沒落」,法政匯思召集人、大律師李安然接受《蘋果》查詢時指,
黃仁龍當時的說法是指逃犯由另一個國家移交至香港後,沒有被轉交至內地,而現時香港和其他簽訂的引渡逃犯協議,以及現時法例框架,
亦保障逃犯引渡至香港後不會再移交至第三個司法管轄區,故此即使政府成功修訂《逃犯條例》,
黃仁龍提及的「移交香港的逃犯會被送回內地」情況仍然不會發生。
但李安然認為,現時建議修例後的情況已經超出黃仁龍當時的預期,而且程度更嚴重,直指:
「全球旅客只要嚟到香港,都有機會被引渡到內地,甚至伊朗、北韓等國家,對外國人帶嚟嘅威脅更大。」
他指外國旅客一般沒料到會與這些國家扯上關係,日後來港與否,也更為審慎,甚至或有外國政府對來港國民發出警告。而修例亦予人內地法律的效力可伸延至香港的印象,
令人懷疑「一國兩制」能否繼續保障香港。
《蘋果》曾就當年言論和對《逃犯條例》修訂看法向黃仁龍查詢,黃透過秘書回覆稱,不欲就有關事宜接受訪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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