顯示圖片
指侮辱定義不清 斥聶德權卸責法庭 張國鈞:宣誓勿古靈精怪就不怕DQ
https://hk.news.appledaily.com/local/daily/article/20190113/20589864

指侮辱定義不清 斥聶德權卸責法庭
張國鈞:宣誓勿古靈精怪就不怕DQ


聶德權


【國歌法爭議】

【本報訊】隨時變成褫奪議員席位手段的《國歌條例草案》下周三在立法會首讀,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指,擔心議員在宣誓就任時因缺席國歌奏唱儀式而被DQ,又斥聶德權將釐清條文責任卸給法庭。行會成員、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張國鈞認為,缺席儀式會否被DQ要視乎缺席原因,呼籲議員在國歌奏唱環節舉止要正正經經,勿古靈精怪,便無懼政府DQ:「除非你心中有鬼!」.
記者:姚國雄

郭榮鏗昨在港台節目中批評,政府早前向立法會交代國歌法時,全沒有提及國歌法的檢控期由一般的半年延長至兩年,也沒有提及立法會議員宣誓儀式列為屬於奏唱國歌場合:「其實任何人有政治觸覺,都知道呢個係一個好敏感嘅議題,如果你諮詢時唔講清楚,你係會惹人去質疑究竟點解要收收埋埋?」

郭指,立法會議員宣誓儀式列入奏唱國歌場合,議員一旦缺席奏唱環節、即使完成宣讀誓詞,政府也可藉詞入稟指控議員因缺席奏唱環節,便是沒有完成宣誓,質疑可用此來褫奪議員資格:「如果我因為某啲原因冇出席嗰個環節,算唔算我沒有完成個宣誓呢?算唔算損害咗國歌嘅尊嚴呢?」

本身是行會成員的張國鈞則指,只要議員在奏唱國歌時肅立,正正經經,便一定無事,除非作出古靈精怪的行為侮辱國歌。他指,缺席儀式的議員會否被DQ,則要視乎缺席原因:「如果你係正正經經坐低之後肅立,跟着出去宣誓,過程非常之簡單,唔會有任何問題出現,除非你心中有鬼。」


貶損「意圖」有爭議

郭榮鏗指國歌法最令人擔心是「侮辱國歌」的定義,條文不清不楚,批評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將責任推卸給法庭:「點為之係損害國歌嘅尊嚴?如果討論國歌、或者我去評論國歌係唔代表我,算唔算係損害國歌嘅尊嚴?局長嘅答法就話等法庭嘅判詞來解釋,但冇人想畀政府告,更加冇人想被刑事起訴,我認為呢個答法唔係太負責任。」

條例字眼是「奏唱國歌」,張國鈞透露,將來在奏唱國歌時只肅立不唱歌,並不犯法,當局會把有人唱的國歌交給學校播放,屆時只要播放此版本便符合「奏唱」定義。他又指,即使出席的人士在播放國歌「純音樂」版本時沒有唱國歌,亦不會被罰。

郭榮鏗認為,條例視乎針對貶損國歌的「意圖」,但若有人透過改動國歌歌詞來意圖讚美國歌,便沒有貶損的意圖,張國鈞則搬出有關國旗法的「吳恭劭案」來指此舉亦不可,因為該案中,法官認為犯事者明知道這是國旗,「即使你寫讚美嘅字喺國旗上都係唔啱」。

上一則
上一則
金巴否認撤港珠澳橋車票限購

下一則
下一則
林鄭:警隊是推廣香港「金名片」
Good0Bad12019/01/13, 1:23:43 下午
本貼文共有 1 個回覆
#2019/01/14, 8:38:54 晚上
本貼文共有 1 個回覆
回覆時事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