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藝術與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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藝術與屎 - 王偉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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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一位很久沒見面的同事喝咖啡小敘,他是另一個學系的,搞宗教研究(religious studies),我們在學術上可以交流之處不多,不過,他和我都特別喜歡巴赫和馬勒的音樂,也都經常聽爵士樂,每次見面必談音樂,「雞啄唔斷」聊半天是等閒事;這次單是談蕭斯塔科維奇的交響曲及弦樂四重奏,便已談了大半個小時。

後來話題轉到當代藝術,記得是我先提起早陣子英國藝術家 Banksy 那場「作品自毀」的把戲,然後我們同聲慨嘆藝術已成為有錢人的玩意和投資者的賺錢工具。同事接着問我怎樣看概念藝術(conceptual art),從他問時的表情看,我已知道他不喜歡概念藝術,甚至是嗤之以鼻。我對同事說,我沒有他那麼討厭概念藝術,有些概念藝術作品是我認為頗有深意的,可是,概念藝術有一個根本的問題,就是沒有技法上的要求,容許任何人隨便造一件東西出來而稱之為藝術,好壞難辨,因此很容易出現國王的新衣,自欺欺人。

然後我們談到藝術與屎,因為我舉了意大利藝術家曼佐尼(Piero Manzoni)的1961年名作《藝術家之糞》(Merda d'artista)為例子。曼佐尼製造了九十個小罐頭,裏面放着他的糞便,每罐三十克,罐頭印有編號,1至90,每罐的包裝上都有意大利文、英文、法文和德文介紹,意思相同,英文的介紹是 "Artist's Shit / CONTENTS: 30 GR NET / FRESHLY PRESERVED / PRODUCED AND TINNED / IN MAY 1961"。你可以說那是一件作品,由九十個罐頭組成,也可以說是九十件類似的作品,因為每個罐頭都可以獨立出售。在1961年,《藝術家之糞》每罐售價是三十七美元,隨後價值不斷上升,英國泰特美術館(Tate)在2000年以三萬美元購入其中一罐,到了2016年,在米蘭的一個拍賣會,一罐《藝術家之糞》以三十萬美元高價成交。二百多萬港元買一罐屎,不是很荒謬嗎?不過,從投資的角度看,如果這些罐頭屎繼續升值,這個價錢便物有所值;假如你在1961年買入了幾罐,等到現在才拿出來拍賣,想必十分開心。(會繼續升值嗎?只要有人炒賣,又有人願意出高價買,便會繼續升值;況且曼佐尼在創作《藝術家之糞》後不出兩年便去世,死時只有二十九歲,奇貨可居加上天才早逝,升值的機會就更高了。)

然而,投資跟藝術畢竟是兩回事,無論《藝術家之糞》售價多高,我們仍然可以問:「那真的是藝術品嗎?」如果你估計我的答案是「不是」,你便估錯了。我接受美國哲學家丹托(Arthur C. Danto)對藝術品的定義:「藝術品是意義之體現。」("Works of art are embodied meanings." 見《What Art Is》,Yale University Press,2013)曼佐尼的父親經營罐頭工廠,曾經批評他的作品「很屎」("Your work is shit"),《藝術家之糞》是刻意的創作,為的是回應父親的批評,這是它體現的意義;此外,曼佐尼還說過:「如果收藏家想要的是能與藝術家親近、真正屬於藝術家個人的東西,那就收藏藝術家的糞便吧,那是真正屬於藝術家的。」《藝術家之糞》體現的另一意義就是對藝術品收藏家的嘲諷。同事聽到我說《藝術家之糞》是藝術品,不以為然,正想反駁,我立即補充說:「說它是藝術品,不等於說它是好的藝術品。我不認為《藝術家之糞》體現了甚麼深刻的意義,而在創作意念和技法上也沒有特別可觀之處,因此,這件作品可以名副其實地被批評為很屎。」同事聽到我這麼說,便點頭同意,沒有反駁。

說某件東西是藝術品,不一定是讚美,因為藝術品有好壞之別。這是很簡單的道理,可是,有些人好像不明白,尤其是一些自稱藝術家的人,他們一提到藝術或藝術品,便散發出一陣自以為了不起的氣息。同樣道理也適用於文學,有不少詩人、小說家、散文家和文學評論家都是很屎的,卻被「文學」兩字弄得飄飄然。
(隔星期六刊登)

王偉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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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ood0Bad02018/12/01, 8:10:24 晚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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