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終院判決 數碼通入稟求退還多收牌照費 1,900 建立時間 (HKT): 0124 12:30
(資料圖片) 終審法院上月裁定,通訊事務管理局無權向電訊商收取額外且實際上等同稅收的費用、無權將盈餘撥入庫房,又指牌費不可包括任何利潤。在該案中被列為審訊中有利害關係的第三方之一的數碼通,昨入稟高院控告通訊局及律政司司長,指旗下三間公司自1995至2017年間共繳付5.1億元牌照費,要求通訊局歸還多收的費用。
原告為數碼通電訊有限公司、Smartone Communications Limited及Smartone 3G Limited。
https://hk.news.appledaily.com/local/realtime/article/20180124/57747568 | 1002018/01/24, 2:06:07 下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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