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一名林姓男子(33歲)去年8月透過手機交友軟體結識就讀國二的女學生(13歲),去年10月14日凌晨,他前往女學生家中,與女學生翻雲覆雨後,因女學生的父親聽到聲音、且察覺女兒房門上鎖有異,敲門入內後,在女兒衣櫃裏發現躲在其內的林男,進而獲知上情。
林男和女學生供稱,他們雖相識不久,但雙方情投意合,林男還稱,包括10月14日當天,4度在女學生房間和他發生性關係,桃園地院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,且與女學生父母親以50萬元達成和解等情,依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處他有期徒刑2年、緩刑5年。(突發中心張沛森/桃園報導) 桃園地院。資料照片 https://tw.appledaily.com/recommend/realtime/20171118/1243412 | 002017/11/18, 3:34:12 下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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