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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政棍禍港] 23條立法 梁美芬倡討論法例未涵蓋部分


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日前表示,《基本法》第23條立法未得到全面落實,帶來的不良影響有目共睹。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今(18日)在電台節目上表示,23條立法中可討論現時法例未能涵蓋的部分,指現存《刑事罪行條例》、《社團條例》等法例,只是規管部分分裂國家行為。

梁美芬指,部分行為如有人到學校派發港獨單張,煽動其他人敵視中央政府等,政府或認為未必能成功入罪,故無利用現有刑事條例。她又認為,李飛的言論對香港可說有壓力,但亦是善意提醒。

同場的公民黨主席梁家傑表示,自己就是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口中的「花崗岩頭腦」,反指香港未就《基本法》第45條推行普選,惡果也是有目共睹。他認為,法例只可規管行為,不能阻止討論,即使已就23條立法,都不能制止香港討論港獨,批評提出者犯上邏輯錯誤。

http://hk.on.cc/hk/bkn/cnt/news/20171118/bkn-20171118093246340-1118_00822_001.html
Good0Bad22017/11/18, 10:34:05 上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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