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疑問:有關『直接封鎖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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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反版規之相關罰則︰
[#f70d18]若任何會員明確違反版規,會被[#f70d18]內務長[/#f70d18]直接封鎖。[/#f70d18] 或有疑似違反版規情況,會員可發起封鎖公投表決封鎖。
若會員在違反版規或疑似違反版規之追溯期(三日)內未被封鎖或提出封鎖公投,則需要全體內務長同意,並解釋原因方可封鎖或提出封鎖公投。

若會員被封鎖,其他會員可按程序作出上訴。

[#f70d18]直接封鎖[/#f70d18]:內務長直接封鎖之一般情況下,初犯者封鎖三日,重犯者封鎖七日。惟內務團隊於一致同意下,可根據案情自行釐定刑期,由一日至三十日不等。

公投封鎖:於會員公投封鎖下,按照「封鎖違反版規會員公投法」之相關規定,以其結果決定刑期範圍,並由內務團隊於此範圍內,釐定確實刑期。

放逐公投:按照「封鎖違反版規會員公投法」之相關規定,放逐刑期為九十日、一百八十日、三百六十五日或一千三百一十四日,並可能獲得假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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唔該解答下我疑問 :
<疑問1>
『明確違反版規』<<<可唔可以舉例?
例如 版規:(7)以本站直接或間接牟利,或以本站作為獲取酬酢的工具或平台

點為止『明確違反』? 如直接貼出店舖名、(及/或)地址、(及/或)電話、貨品介紹, 算唔算『明確違反』?

連續多日違反,係咪會加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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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疑問2>
而家有冇人執行? (邊個/邊幾個)
我提供足名證據,係咪會執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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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疑問3>
放逐公投:
係咪公投成功, 會有人執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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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ood0Bad02017/11/02, 3:01:54 下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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